“百花齐放”中论“一花独不放”
来源: 《百年青峰》   发布时间: 2012-10-17 11:20   2104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此文原载 《人民日报》1956年10月5日。

 

自从中央提出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以来,文化界、科学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泼气象,这是应该高兴的事情。陆定一部长说得好:“文艺工作,如果‘一花独放’,无论那朵花怎么好,也是不会繁荣的。”本来,群芳皆歇,一花独放,未免有些单调。可是,在万紫千红之中,如果有“一花独不放”,并且逐渐枯萎下去,那也未免煞风景。
事实上我们这灿烂的花丛中,却有一种花,它有过几千年的光辉历史,它和我们民族文化有着血肉的关联,它一直被我们广大人民所喜好,而现在正“一人向隅” 地在那里十分寂寞,不得一放。那就是我们民族文化中具有悠久传统的“书法”。
 寂寞到什么程度呢?首先是这朵花好像被我们文化工作的领导部门忘怀了,解放以来一直不提它。从前像故宫博物院还是书画一样重视,故宫周刊上所印的有书有画,另外还印了许多唐宋以来有名书家的真迹。这些真迹,确比清朝人所能见到的印本强得多,极为爱好书法者所珍视。解放后,这些原来制了版的名家书法一概不印,新的更不要提了。从前在北京或外地经常有书画展览会,现在,画展还有,书法就绝迹于展览会了。也不知是那里来的一种影响,特别是中小城市,很多人认为写毛笔字是落后形式,表现思想落后。不管是北京、上海,或其他城市,我们想在文具店买点比较好的适合于写毛笔字的信纸信封等,也不容易得到。此外,还有……。啊!寂寞呀,寂寞!
我们姑且不从什么艺术理论上谈,只看看的,几千年来自甲骨金文以后,文字不但担负着记事符号的作用,还随时随地起着发人美感的作用,起码端正美观的字体是受人喜爱何况更高到特别优秀的作品呢?因此,小到一个书签,大而至于匾额、对联、碑文,都以毛笔书写,写得又好,才能满足人们视感上的需要。这几年重印的《三国演义》、《水浒》、《红楼梦》等书籍,总是请沈尹默先生写个书签。为什么?为了美观,为了符合读者的喜好。不久以前,有人曾在报上反映某些专为小朋友阅读的书本,弄个小孩字体作题签,以为小朋友一定会喜欢,却想不到小朋友偏偏不喜欢这种“天真”的写法,小朋友所喜欢的却是端正美丽的字。我们不是常常听人说今天的小学生、中学生、甚至大学生、机关干部写得毫无基本训练的字体实在不好看吗?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。
当然,在书写的速度上,在携带和使用的方便上,毛笔字不是没有缺点的。但作为一种能够丰富民族文化的艺术品种来看,从更能增强民族文化字的造型美来看,尤其从广大人民对书法的爱好来看,没有理由可以把书法“打入冷宫”或置之“自生自灭”之地。至于文字改革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我曾经遇到部分在地方搞文化工作的同志,问他们为什么不提倡书法?他们的回答常常是“上级不提倡,我们怎么提倡?”当然一种应该做的工作不能等上级的提倡,同时,上级也并没有发布过什么明文,表示不提倡或反对。但是,事情摆在面前,在“体会领导同志的意图”之下,轻视书法是不必讳言的。某些文化机构化几千几万元买古画的事儿间或有之(收购名画,当然是应该的)。对收购名人的书法则不重视。有些地方,曾经拿历代有名的碑帖去做“爆竹”了。书法这一门艺术,就在这样不理或冷淡的遭遇中沉埋下来。我觉得它的遭遇比起被明白反对的还可悲哀。因为如果有人从理论上表示明白反对,当此百家争鸣之际,还可以有争鸣的机会;沉埋至此,却是更阴暗可怕。这里还得说明:今天书法一道所以若有若无地还存留于社会上,完全是由于人民群众的喜好,更足以证明这种艺术有它独立存在的价值。
我不是要替书法争出什么名堂来,我总觉得传统的艺术应该延续下去。有花总应该放。我希望中央文化部门考虑这一问题。如果有不同意见,可以公开讨论。花总是要放的,抓得紧了自然就放不成了。只要不是抱着偏见,让花自由自在地开放,也是好的;我觉得提高文化水平,丰富艺术生活,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要求,那末,多开一种花,让大家满足要求,又有什么不好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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